为贯彻落实好中央、省、市、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,围绕“责任落实、政策落实、工作落实”要求,切实压实帮扶工作责任,转变帮扶工作作风,推进帮扶工作落实,助推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完成。经研究,对全县14个镇51个贫困村和23个非贫困村“五个一”“三个一”帮扶工作开展挂牌督战,具体方案如下。
一、时间安排
2020年4月--2020年6月底,原则上每两周督战1次。
二、督战范围
全县51个贫困村和23个非贫困村,以及承担有脱贫攻坚帮扶任务的联系县领导、帮扶单位、镇党委、第一书记、驻村工作队员、农技员和帮扶责任人。
三、督战内容
贫困户稳固脱贫情况;帮扶责任落实情况;贫困户账实相符、账账相符的情况;2016年以来各级督促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;贫困户养成好习惯,贫困村形成好风气的情况;利用“农民夜校”等载体扶智的情况;群众对帮扶工作、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、满意度情况(具体见附件1、附件2)。
四、督战方式
为确保督战的质量和效率,实行镇内村级交叉,原则上每月14日--16日和28日--30日为各组集中督战时间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组织领导。县“五个一”“三个一”帮扶力量协调小组统筹领导全县帮扶工作挂牌督战,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战调度安排、跟踪了解、协调事宜、督促问题整改等工作。全县成立4个帮扶工作包镇督战组(具体见附件3),由县“五个一”“三个一”帮扶力量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同志任组长,牵头负责各组业务培训、任务分解、问题会商、汇总表册和问题反馈等,督战组的成员由县帮扶力量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具体业务人员1名,抽调51个贫困村牵头定点帮扶单位具体业务人员1名和贫困村的联系镇干部1名组成,具体负责进村入户调研。
(二)工作开展。从即日起至4月14日前,各帮扶单位和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帮扶责任人结合3月27日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组问题通报会有关要求开展自查整改(具体见附件4),对正在整改或进一步整改的要明确完成时限,各镇要汇总自查发现问题(附件5),积极推动整改落实。各督战组要全面收集梳理包镇的有关数据和情况,明确督战重点和分工,做好业务培训等前期工作。4月14日,各督战组启动第一轮包镇督战工作,督战要突出重点,通过比对数据、核算收入、电话访谈、满意度调查等形式,全面了解帮扶责任落实情况,对存在问题要见人见事,不泛泛而谈,一户一表,在抽查的对象上要做到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兼顾,各督战组每轮抽取的总样本数不低于所包镇贫困户总户数的15%。
(三)问题整改。发现问题要在每次督战结束2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,其中,贫困村问题清单反馈联系县领导,非贫困村问题反馈各镇党委主要负责人,同时报县“五个一”“三个一”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(603室,联系人:易锋,联系电话:15298197750)备案。相关联系县领导和负责同志要及时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,明确整改措施、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涉及“一超六有”问题整改,以行业部门要求为准,涉及贫困户基本生活设施完善、居住及周边环境整治、思想引导、满意度提升等问题整改,要结合政策和贫困户实际,用心用情,真帮真扶,问题整改实行责任人申报、村复核、镇把关、县备案的原则,各镇建立台帐,销号管理。
(四)严肃纪律。各包镇督战组要严明纪律要求,坚持逗真碰硬,对督战跑风漏气、走过场,应发现而未发现但又被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,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工作作风不实的责任。包镇督战组将对问题整改进行随机回访,对整改敷衍了事、虚报瞒报的,由县“五个一”“三个一”帮扶力量协调小组进行约谈诫勉,对约谈诫勉后仍然整改落实不力的,将报县脱贫攻坚办全县通报并严肃问责。